中国网财经11月7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昆明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时任永安保险昆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华峰,对永安保险昆明中心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王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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